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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先通过“全文检索、文件检索或者法规检索”方式进行查询,如果没有查询到您 所需的政府信息,再提交申请。申请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在线填写、提交,另一种是下载申请表格离线填写,发送到 受理邮箱(xtgtzwgk@yahoo.cn)或直接到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受理。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本部门的信息公开指南 ,按照您提供的方式与您联系。投诉、咨询类等事项请通过“举报信箱”、“网上咨询”等提交,在依申请公开栏目中不受 理此类事项。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依申请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自2008 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湘潭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办公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411104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55558789
(二)申请方式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须填写《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 www. xtgt.gov.cn )上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 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办理程序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件不完备的,将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予以登记。
3.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有关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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