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5-14 查看次数: 来源:
解读文件名称:《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发〔2017〕36号
解读机构:湘潭市国土资源局
解读日期:2017年5月14日
解读内容及回应关切情况:
一、文件出台目的
湘潭市是湖南省地质灾害高易发地区,地质灾害类型较多,发生频繁,突发性强,破坏性大。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要求,出台了《湘潭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文件出台依据
1、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2003年)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3、《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1月24日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4、《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2004年)
三、文件主要内容
《湘潭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涵盖我市地质灾害概况、趋势预测、重点防范期和防治措施,是系统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一项重大举措,为科学防治地质灾害提供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岩溶塌陷、地面塌(沉)陷、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裂缝。市区工矿药厂至喇叭街口至湖南科技大学弧形地段,为岩溶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双马街道及昭山风景区周边以及原湘纺宿舍区的龚家浸、冯家浸地区,为地面塌陷及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湘乡壶天煤矿区,为采空区地面塌陷、岩溶地面塌陷及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湘乡月山至白田地段,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雨湖区湘锰矿区,为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区;湘潭县谭家山煤矿区,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高发区;湘潭县龙口石膏矿区,为地表大面积塌陷危险区,且可能导致大面积沉降;湘潭县杨嘉桥、列家桥煤矿区,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尤以列家桥煤矿区2煤露头线一带为高易发区。此外,地质灾害可能危险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旅游景区(点)、村镇等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公路和铁路沿线,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
《方案》明确了地质灾害监测的范围、内容和方法以及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
《方案》确定了汛期(4~9月)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期,其中5月中下旬、6月至7月上旬为重点防范期。台风、局地强降雨时段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
《方案》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七大措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形成防治合力;保障防治经费;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链接地址:
http://www.xiangtan.gov.cn/zw/068017/068017001/20170605/23aa845f-3820-47cd-bb32-7c40c684d4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