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土地部分)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5 查看次数: 来源: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21号)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7〕277号)的要求,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组织举行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土地部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8年2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岳塘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101会议室(湘潭市芙蓉大道岳塘区政府大楼)
三、听证事项:湘潭市城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征地补偿标准(土地部分)调整方案
四、公众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名额:
(一)依申请听证代表名额16名:
1、湘潭市城区听证代表名额7名(其中雨湖区2名、岳塘区2名、高新区1名、经开区1名、昭山示范区1名);
2、县(市)听证代表名额9名,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听证代表各3名。
(二)听证会根据需要将邀请相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
五、公众参加听证会报名方式及时间:
1、申请参加湘潭市城区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土地部分)听证的人员,到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管理处报名并填写申请表。(联系人:刘永强;联系电话:13007329185)
2、申请参加湘潭县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土地部分)听证的人员,到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并填写申请表。(联系人:谭向阳;联系电话:13875287138)
3、申请参加湘乡市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土地部分)听证的人员,到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联系人:王毅;联系电话:13807320917)
4、申请参加韶山市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土地部分)听证的人员,到韶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用地股报名并填写申请表。(联系人:赵纯;联系电话:13975249000)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均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报名,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下午5:30之前。
六、其他事项: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以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如申请听证人数超出听证代表分配名额的,采取指定方式产生,其余人员可以旁听。获得听证代表资格的参会人员,届时凭《听证通知书》和身份证入场。《听证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将在举行听证会10个工作日前送达听证代表。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4、本次听证会允许公民旁听,参加旁听人员需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安排。
特此公告。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4日